每个人的积分有效期各不相同。像你在2008年11月1日就会有部分积分过期,请在这之前使用一次你卡内的积分,积分兑换后你新消费产生的积分自兑换日起保留12个月。
具体积分规则如下:赠送的积分有效期为连续12个月内有效。OK会员连续12个月没有使用过OK卡内的积分,则系统将会把12个月前未使用的OK积分做过期清理,但12个月内消费产生的OK积分将继续保留。也就是说你只要每年在12个月内使用1次积分,你的积分在1年内不断累计有效,不会过期,但超过1年以上未使用的积分,计算机系统将在每月1日开始进行过期清理。
例:如果甲某的OK卡内有5000分OK积分,甲某的OK积分最后使用日期为2007年10月1日,则在2008年4月1日积分过期清理时,由于甲某在过期清理日期前的12个月内有过OK积分使用记录,所以甲某的OK积分将不列入过期清理范围内。
如果甲某的OK卡内有5000分OK积分,其中3000分是2007年4月1日到2008年3月31日之间获得的,另外2000分是在2007年3月31日以前获得的。那如果在2007年4月1日到2008年3月31日这12月之间甲某没有使用过OK会员卡内的OK积分,系统只保留过期清理日期前12个月所产生的积分,即3000分,其余OK积分2000分将做过期处理被系统清理。
如果要兑换实物的礼品,你可以在就近的世纪联华服务台按照积分对应的实物礼品进行兑换。